【又審查】新加坡電影遭拒播 馬來西亞稱題材敏感
立場報道2016/10/26 — 16:47
《Fundamentally Happy》劇照
可以播?不可以播?審查的準則,如何規定?
勾起民族情緒就不行?還是創作人提出過反政府言論就要被禁?
但為何同一部作品,十年前,它是舞台劇,可以入口;十年後,它拍成電影之後,卻因「題材敏感」,而被拋諸門外?
說的是新加坡作品《Fundamentally Happy》。
《Fundamentally Happy》最先由 Haresh Sharma 在 2006 年寫成劇本,並於星馬兩地上演。該作品去年改編成電影之後,今年再度申請進入馬來西亞時,卻遭到有關部門攔截,指作品「題材敏感」。
涉事作品講述一對中馬族裔的鄰居,華裔男生離開多年,重回舊地與馬國女生聚舊,互訴往事時提及小時候被虐待的經歷。舞台劇作品 2007 年進入馬來西亞,當時並沒有刪減任何情節亦可順利演出,期間沒有收到任何投訴或指示。
幾乎十年之後,新加坡電影人 Tan Bee Thiam 和 Lei Yuan Bin 將《Fundamentally Happy》拍成電影,早前在國內舉行大小放映會。不料,製作單位早前申請進入馬來西亞戲院時,卻遭到馬國政府拒絕。電影審查委員局 (Film Censorship Board of Malaysia, LPF) 形容作品「含有可能構成馬來人敏感情緒元素」,又指作品可能構成誤導,讓觀眾以為「馬來人喜歡欺負弱小來滿足一己之欲」。
《Fundamentally Happy》電影製作單位表示,考慮就審查結果進行上訴,同時亦會繼續探索其他放映的可能,務求讓馬來西亞觀眾都可以欣賞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