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女同志申請受養人簽證被拒 司法覆核敗訴
立場報道2016/3/11 — 17:29
入境處在2011年起,兩度拒絕一名英國籍女同性戀者申請「受養人簽證」,阻礙她與另一半同居於香港。該名女同志及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今日被裁定敗訴。
女同性戀伴侶「SS」及「QT」早於2011年5月於英國登記「民事結合」,同年9月,「SS」在本港找到一份專業工作,二人打算移居香港。不過入境處卻兩度拒絕「QT」申請「受養人簽證」,令到「QT」只能申請旅遊簽證赴港。
協助QT的律師韋智達(Michael Vidler)早前接受報章訪問時質疑,入境處的做法帶有歧視性,或違反了《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如果他們是異性戀伴侶,他們就會取得受養人簽證。」韋智達又認為,港府一直拒絕承認同性婚姻關係,將會削弱香港的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