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小確幸
留戀於蒙法爾科內的流行樂徒2021/2/8 — 11:40
Photo by Lesly Juarez on Unsplash
今個夏天,如無意外應會搬屋,搬到同區較大單位,離開常被我戲稱為「家徒四壁」,那豆潤咁細,一開窗海味乾貨味沖鼻而來的現居。家小,唯有走簡約風格,只有不能再基本的家具,如衣櫃、工作桌和床,小浴室和短過兩米的流理台。全屋稍為奢華的設置是在 Ikea 買的那張可延伸 EKOLSUND 躺椅,和特價買下的僞北歐風 HOLMO 座地燈。這兩年,我和男友(well tbh 主要是我)曾想添置新物,如電飯煲、高身湯煲、咖啡機、室內植物或餐桌等,都因空間不夠而放棄。而唯一有共識看中又幾乎落手買的,是一個闊30厘米的窄身小書櫃,剛好擠下床與牆之間的隙縫,不過最後結論還是等搬屋才買個大點,好看點的。
在《模特兒與書》一文提過,男友都是愛書之人,他堅持不可丟掉讀過的書,因家中書櫃放滋養過心靈的讀物,這「library of one's soul」,是靈魂的視覺展示(visual display)。每天看到書櫃,能提醒自己不懂太多,要虛心學習前人的智慧結晶,要閱讀美好美麗的文字。
像很多愛書之士一樣,我自小與書本結下不解之緣。每次走入書店和圖書館,也許像教徒走進教堂般,心會瞬間安平下來,仿佛與書本進行了交流心靈的對話。小學時看電視節目《Nigella Bites》 ,很羨慕女神飯廳那滿牆的書,心想日後我也要寫字賺好多錢,買好多書。書展是每年暑假的重頭戲,最愛約埋朋友仔一齊尋寶。中二那年在書海裡看見九把刀那青綠色封面的《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初版,帶回家後由日落讀到日出。
第一次全本讀完的英文小說是 Mitch Albom 的《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源於中三那年覺得自己英文太差,隨便找了這本學校推薦讀物,生字一頁大概有十個,逐隻用紙字典查。回頭看,我還真是從小就對想做的事情,有著難以理解的偏執狂熱。讀完後驚為天人,居然有這樣奇妙的故事!霎那發現只要學好英文,便可接觸更多有趣故事,自此沉醉英語。中四在康怡商務某個角落,被 Audrey Niffenegger 的《The Time Traveler's Wife》(時空旅人之妻)封面吸引,然後讀了自出娘胎以來,最凄美動人的愛情故事。
中五考完會考,首次陷入莫名抑鬱,在書展買了堆心理哲學書求助。多得 Daniel Gilbert 的《Stumbling On Happiness》、Steven Levitt 和 Stephen J. Dubner 的《Freakonomics》,以及 Alain De Botton 的《How Proust Can Change Your Life》帶我走出低潮,進入 non-fiction 的金礦寶庫。除了睇故仔,原來讀書更可解決問題。
中七準備高考,第一次認真讀起英國文學一科之讀物,進入另一層次的文學天堂。卷一「Life and Death」,讀 Virginia Woolf 的意識流範本《To the Lighthouse》、 Kazuo Ishiguro 講日本二戰遺害的《A Pale View of Hills》,學會説故事方法可以有好多種。卷二「Modern literature」讀瑪麗蓮夢露老公 Arthur Miller 透過講 witchcraft 影射美國麥卡錫主義的《The Crucible》劇本,與描寫情愛妄想症,Ian McEwan 的《Enduring Love》,加埋 Judith Wright、Seamus Heaney 等詩歌,讓我徹底愛上文學,是人生第一次真心享受香港教育體制内的科目。
大學時有陣子抗拒看書寫字。聽到身邊朋友說從書本學習做人是迷失懦弱的人才做的事,那時居然還覺得有些道理,尷尬自己是條不折不扣的書蟲。幸好這無知時期很快過去,好快又在 Pinterest 上不斷搜尋「home reading space」,收藏喜歡的看書空間,而上圖就是理想之一,現在距離目標還很遠。Pinterest 讓我感嘆人類的創造力還真是無窮無盡,財力快點趕得上就更好。
雖然我好似講到十分嫌棄現居,但畢竟我還算是個知足的人,查實好喜歡這個麻雀雖小,五臟 cozy 的小天地。學海明威話齋,這些是 We ate well and cheaply and drank well and cheaply and slept well and warm together and loved each other,那些 very poor and very happy 的日子。
而對於快將擁有書櫃一事,我真是非常期待。香港地少人多,又地產霸權,阿Q啲諗還是有其好處。純粹有位放書櫃都會令我這種人興奮無比,可見香港人的小確幸還真是俯拾皆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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