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長為何要向張德江匯報工作?
呂秉權2016/5/18 — 17:24
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為何需要向張德江匯報工作?他們是匯報中央所管轄的國防和外交事務?還是匯報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呢?
如張德江對他們的工作有意見並提出指導,這會否等於干預香港自治和內部事務呢?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根據本港《宣誓及聲明條例》主要官員的誓詞如下: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________(職務),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宣誓內容並沒有向中央效忠的講法。另外,歷來各司長訪京,只會禮節性拜會港澳辦並造訪一些實務部委,毋需向領導人匯報工作,今次的做法,實在有一定的爭議性。
不是官大就可以亂來,反而官大更應注意市民和國際社會觀感,切實保護「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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