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騙租津案 麥齊光曾景文獲終院上訴許可
立場報道2015/5/14 — 10:44
右至左: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圖:無綫新聞片段截圖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串謀詐騙租金津貼案,兩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指,案情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案件排期明年1月6日審理。
麥齊光在庭外表示,對成功獲上訴許可以平常心看待,未來會繼續努力準備案件的工作,重申尊重本港的法律。
案情指,麥齊光及曾景文,在1985年分別買入北角城市花園的單位,住進對方的物業,再向政府申請租金津貼,騙取約57萬元政府租金津貼。兩人因串謀詐騙,前年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緩刑2年。
兩人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指,雖然原審法官在誰人付款購買兩個物業上判斷錯誤,但他們二人互相租住對方單位,再申領租金津貼,的確有得益,認為原審法官並無誤判,上訴被駁回。二人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