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舊生:佔中前、在校園內的戴耀廷
讀者投稿2020/8/3 — 11:50
BT(戴耀廷)的課堂筆記(作者提供)
【文:Elspeth】
很多香港人認識戴耀廷是因為他有份發起「佔領中環」,但我認識戴耀廷卻因為他是我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的老師。我和朋友其實私下習慣稱他做Benny Tai,或BT — 那是港大法律系在上課時間表中為他起的簡稱。
我讀行政法是佔中前的事。系內師兄、師姐對BT的評價十分一致︰佢好好grade。雖然我並非因為他好grade才修行政法這門課,但好grade絕非壞事,因為每個學生都想成績好的。
與許些一臉嚴肅認真的法律系老師不同,BT很隨和,在講堂內總是笑笑口,感覺性格很樂觀。在解釋枯竭的法律概念時,他語調輕鬆,充滿活力,一臉喜劇感。當年,他身型微胖,一頭黑髮,架著眼鏡,一個典型書生學者的模樣。
BT是我系內遇過要求最合理的老師。行政法和其他法律科目一樣,同樣有很多案例要讀。BT第一堂課時便說︰「每星期,我只要求你們讀一篇案例(case)、一篇學術期刊文章(journal article)和一篇教科書課文(textbook chapter)。」雖然那三篇讀物(readings)加起來其實已上百頁,但比較其他科目每星期例牌要求我們讀五、六篇案例,另加數篇學術期刊文章和課文,BT要求的那些著實只是「生菜一碟」。很多時,假如一科科目的讀物總是多得讀不完,去到學期中時,當我們看到那疊堆壓如山的讀物時,便會感到氣餒,然後更乾脆放棄追趕進度。不過,因為行政法的讀物量要求合理,我記得自己那時還是能夠追得上進度的。
雖然BT沒有要求我們把每一篇重要的案例都通篇讀畢,但他的課堂筆記(lecture notes)會包括了所有重要案例的撮要。可是,筆記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並不是那些案例撮要,反而是那一幅幅精緻的卡通插畫。我沒有向BT求證過,但我猜那些卡通應該是他畫的。
縱使多年前BT教我的行政法,我早已忘了不少,
甫踏進BT的辦公室,我便感到他是一個井井有條的人。
BT和我們一起坐在辦公室大門旁的沙發上聊天。
坐下來得以近距離看到BT,我不禁暗自嚇了一跳。一篇《信報》
那天,BT一如往日侃侃而談。關於怎樣才能把法律唸得好(
BT提醒我們不妨把眼光放遠一點,並舉例說道,
幾十年前還是法律學生的他,又豈會想過未來,
最近回想起BT的話,我想,
我認為BT他自己做到了。從佔中、雷動計劃、風雲計劃,
作為舊生,看到BT被自己「所愛的大學」解僱,
儘管BT不能繼續留在港大,但我相信,
(作者簡介: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