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 ... 對唔住
莊偉忠2016/6/2 — 21:35
左起:陳茂波、張炳良、林天星、林鄭月娥、應耀康(無綫新聞片段截圖)
喺街踩到人鞋踭,「對唔住」。
地鐡唔小心撞親人,「對唔住」。
心急入?,兜口兜面撞到人,「對唔住」。
叫羅漢齋伊麵,嚟咗乾炒牛河,伙記知道衰咗,「對唔住」。
老公去滾,老婆知道咗,老公知錯,求老婆原諒,「對唔住」。
只要真心誠意,「受害人」同意,一句「對唔住」或者攪得掂。
但係 ...
鉛水事件咁大件事,無檢討過時制度,無跟進國際水質標準,無監督施工驗收覆查,呢頭叫人慳水,嗰頭叫人開水兩分鐘至好用水驗水,攪到人心惶惶,唔知飲乜落肚,生活大受影響,嘥咗好多好多好多錢,居然係集體領導制度嘅錯,無人需要負責喎,一句「對唔住囉」,萬二分七情上面道歉嗰隻,就全部一筆勾銷,唔使受害人同意,大佬呀,有無攪錯咗。
唔講刑事民事責任,唔講浪費金錢時間,唔講惶惶不可終日,都要講講問責啩,問責嘅嘢,一字咁淺,道德承擔失責是也,堅決唔肯道德承擔,可能只有一個原因吧。
條氣唔順,就乜都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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