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護基本書確認書】now引消息:選舉主任將約見港獨參選人 最遲下月二日裁決參選資格
立場報道2016/7/21 — 21:25
選管會要求今屆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連日引起爭議,不少非建制派參選人均表明不會簽署。now新聞台今引述消息人士稱,選舉主任會在提名期完結(7月29日)前,約見提出港獨主張的參選人,詢問他們是否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並以此來判斷其參選資格,最遲下月二日裁決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不滿裁決的人可以上訴,但將無法參加九月選舉。
報道引述的消息稱,由於預計將會面對法律挑戰,選舉主任與候選人見面會的時候,將有書面記錄作為呈堂證據。至於港獨、自決是否同樣不能接受,消息解釋判斷準則是這些主張有否違反《基本法》序言及《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當中,中央對港基本方針政策的內容,包括一國兩制、維護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等。
選管會過往多日以來,一直未有明言不簽確認書的實際後果。在7月19日選管會發出的新聞稿稱,確認書有法律依據,而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要求作決定。參選人沒有遞交確認書,選舉主任有權向參選人索取進一步資料。就法定提名程序是否妥為完成的問題,選舉主任在有需要時可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選舉主任按照法例的要求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