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涉向警掟水樽囚9月 熱血公民陳柏洋上訴被駁回 需繼續服刑
立場報道2017/3/29 — 15:08
資料圖片: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
去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中首名被定罪的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被指兩度用水樽擲向警員,去年10月被裁定罪成並判監9個月。陳柏洋早前獲保釋等候上訴,不過法官今駁回上訴,陳須即時還柙繼續服刑。
案情指陳柏洋兩度用水樽擲向警員。他原本被控暴動罪,後來經警方調查及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過後,獲改控罪名較輕的襲警及拒捕罪。去年10月他被裁定罪成,判監9個月。
至今年1月,陳柏洋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質疑警員作供時無法憶述上訴人有否戴眼鏡,認為其證供存在疑點。另外,陳亦認為判入獄9個月實屬過重。
不過控方指出,警員雖未能認出陳是否有戴眼鏡,但能從其衣著來認出他是擲樽者。而判刑方面,控方認為當時情況混亂,陳的行為屬挑釁並可導致嚴重後果,因此判刑並非過重。
高院今開庭宣讀判詞,駁回定罪及判刑的上訴。陳柏洋需要即時還柙繼續服刑。《星島日報》報道指,陳餘下刑期為兩個月零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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