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參與年初一旺角騷亂的 15 歲被告今早提堂,辯方庭上提出三項投訴,包括:見律師要求被拒、引導性詢問及不准休息。
一名 15 歲男學生涉嫌參與年初一旺角騷亂,被控以「暴動罪」一案今日在九龍城少年法庭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就被告拘留期間遭遇不合理對待,辯方律師庭上提出三項投訴,包括:被告向警方落口供時,曾要求見律師,但被警員「無視」;警員錄取口供期間,亦曾提出「引導性問題」;被告每當想休息的時候,即時被警員喝醒。
15 歲被告獲准以 3,000 港幣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要遵守旺角禁足令及宵禁令。案件尚待進一步調查,押後至 4 月 7 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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