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辯論賽向林鄭示威 長毛快必罪成囚七天 分別准保釋及緩刑
立場報道2016/11/21 — 16:51
【21/11/2016 17:32 更新】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去年5月在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星島新聞集團主辦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上,就人大831決定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事後被票控妨礙使用文娛中心,裁判官今裁定二人罪成,梁被判囚7天,譚則判囚7日、緩刑1年,梁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兩人各被控一項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的人罪,控罪指二人去年5月15日,於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第30屆星島全港校際辯論比賽,涉嫌故意妨礙、騷擾、干擾或煩擾星島職員,以及「除梁國雄及譚得志的其他全部或部份出席者」。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稱,梁國雄一方反指星島干擾示威人士的合法示威權利,是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