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收取利益 控方披露時序
立場報道2017/1/12 — 18:27
曾蔭權、曾鮑笑薇、李國寶、黃楚標、何周禮(背景圖片來源:無綫新聞片段截圖)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本月開審,控方今完成開案陳辭,以下為控方指控曾蔭權涉貪的時序表:
2010年 | |
7月 | 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牌照諮詢展開 |
7月16日 | 曾太收取來自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 |
7月至9月 | 曾氏夫婦聯名戶口36次將港元兌換成人民幣,又多次將人民幣做定期存款 |
11月2日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雄濤數碼聲音廣播牌照 |
11月5至7日 | 政府5日宣布原則上批准雄濤和另兩間公司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曾太同日指示銀行終止定期存款,嘗試將80萬人民幣轉帳到深圳東海集團,即雄濤股東黃楚標公司戶口,曾氏夫婦同日返內地;黃楚標和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翌日同時身處內地。 曾氏夫婦和李國寶於7日晚,一起返香港,三人的入境時間只差3至8秒 |
11月17日 | 匯款收據顯示曾太將80萬人民幣匯到東海聯合的戶口 |
2011年 | |
2月18日 | 曾氏夫婦跟建築師何周禮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設計工程會面 |
2月25至27日 | 黃楚標25日離港,27日回港。曾氏夫婦26日離港,27日返港 |
3月7日 | 何周禮收到第一期裝修設計顧問費17.5萬元 |
3月15日 | 何周禮完成物業設計圖 |
3月18至20日 | 曾氏夫婦和黃楚標於3月18日離港,黃19日返港,曾氏夫婦20日回港 |
3月22日 | 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正式向雄濤發牌 |
3月30日至4月4日 | 黃於30日返內地,曾氏夫婦翌日返內地。控方指三人同遊汕頭,並在汕頭帝豪酒店獲款待。4月2日黃回港,曾氏夫婦4月4日返港 |
4月11日 | 曾蔭權致函汕頭帝豪酒店負責人黃順源感謝款待,曾蔭權同月向委員會提名何周禮受勳 |
5月5日 | 何周禮跟曾太會面 |
7月1日 | 政府授勳名單刊憲,何獲頒授榮譽勳章 |
7月8日 | 何再次與曾太會面 |
10月29日 | 何獲正式授勳 |
2012年 | |
1月18日 | 曾太、風水師和何視察深圳物業裝修 |
1月20日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李國章任DBC董事兼主席 |
2月 | 傳媒報道曾蔭權出席澳門宴會 |
2月21日 | 曾太與深圳東海集團簽訂涉案單位租約,租約租金一欄一度將80萬錯寫成800萬人民幣 |
2月22日 | 曾蔭權於電台和電視節目,首次披露會租住深圳大宅 |
7月 | 何收到第二期17.5萬元裝修設計顧問費 |
8月10日 | 曾氏夫婦終止與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租約, 提出賠償80萬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