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樓示威區前年垃圾桶縱火案,「佔中輔警」楊逸朗被控串謀緃火,今被裁定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但傳召多名品格證人。其中楊參加的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大專部幹事林睿豪形容,楊逸朗願為人犧牲、為人正直。
林睿豪指,警方於2014年9月28日施放催淚彈,更有傳警方會開槍,但楊逸朗表示,身為基督徒應站在最前線,「要射都應該射咗呢一班願意為人犧牲嘅基督徒先」。
另外,楊的中學班主任程衛權出庭供稱,形容被告是乖學生。而被告於2014年底辭任輔警,控方問及證人知否原因,程稱被告覺得有角色衝突,很多人指他是警隊內鬼。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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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