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1 - 17:56
老公僭建 老婆唔知 香港人邊夠你哋玩呀特區政府
鄭若驊和丈夫潘樂陶獨立屋僭建,最終鄭若驊甩身,潘樂陶被檢控。原因很簡單,證據不足(又)。
因為涉案兩間屋 —
3 號屋(潘樂陶持有),有證據證明,屋內僭建物是潘樂陶買入後才建造,但由於檢控程序已展開,無交代詳情。
4 號屋(鄭若驊持有),證據指屋內僭建是鄭若驊買樓前已存在。
而為了避嫌,鄭若驊將檢控決定,全權交予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處理,梁卓然亦聘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獨立法律意見。
這些基本事實引申了兩個問題。
問題一:潘樂陶僭建,鄭若驊完全不知?
先講明,要檢控僭建有兩個元素,一是買入之後僭建,二是僭建時知情。
涉案兩間獨立屋相連,鄭潘夫婦持有,現在的情況是潘樂陶的 3 號屋僭建夠證據起訴,4 號屋則早就僭建好,和鄭若驊無關。留意檢控元素和現況,指向一個很有趣的事實:潘樂陶在「隔籬屋」僭建,作為妻子的鄭若驊不單無參與,還完全不知情。
而這兩間屋是相連、中間有通道(都是僭建的),由兩夫婦持有,丈夫被告僭建,妻子脫身,似乎還可以講句「唔關我事,我都唔知㗎!」
要不就是講大話,要不就是這對「夫妻」的關係相當微妙,信不信由你,反正刑事檢控專員就信了。
問題二:今次又突然醒起要避嫌?
今次檢控決定,律政司和刑事檢控專員避嫌工夫十足。
今年 1 月,作為涉案人鄭若驊已將案件交予梁卓然負責,「為了避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或不當影響的印象」。梁卓然再決定委聘獨立大律師意見,這個大律師是蔡維邦,「為了避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印象」。蔡維邦何許人也?梁天琦代表律師,曾為梁天琦在庭上求情,稱他們上一代人貪圖逸樂,將爭取民主責任推予梁天琦等年輕人。
從避嫌的角度,確實很難挑剔。
問題是,上次不檢控梁振英時,刑事檢控專員似乎又唔醒起要避嫌。
一個律政司,涉及建築物條例,一般罰款了事,避嫌做到 100 分。
一個前特首加全國政協副主席,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最高判監 7 年,搵獨立意見無需要。
法律同標準,平民真係識條鐵。
不過無論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鄭若驊今次放假放得恰到好處。根據特首辦主任陳國基的說法,鄭若驊今個月 15 日到 26 日放假,時間非常微妙。
事關屋宇署去年 12 月 27 日,知道鄭若驊和潘樂陶家有僭建,建築物條例的檢控時限是「一年」,即今年 12 月 27 日,而鄭司長就放假放到 12 月 26 日。
一個假期,避哂 CY 同僭建檢控,稱得上完美,難怪陳國基可以大大聲話,「鄭若驊放假唔係避免交代 CY 檢控決定」,原來是因為,哼哼,還有一單僭建在後頭呀少年。
做官做到咁,神奇、頂級、超卓,香港人邊夠你地玩呀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