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8 - 21:16
記法律界抗議釋法黑衣遊行
11月8日,一眾法律界人士,自金鐘高等法院遊行至終審法院。
8/11 中環 終審法院
廣告
郭榮鏗與一眾法律人,自金鐘高等法院遊行至終審法院,並率眾默哀。
參加者 ——
港大法律系學生:
因為責任感。一來依次釋法係審訊期間進行,係向裁決前向法院施壓。二來今次釋法並非必要,香港法院根據宣誓條例 section 21,已經能夠處理事件。
基本法根本冇規定唔可以再宣誓,而家咁樣僭建根本唔係釋法咁簡單,而係修改法律,侵犯香港本來嘅立法權。
我地唔應該評論法院應該點判,但技術上法院可以只採納宣誓條例作判決。既不對抗釋法決定,亦不受釋法影響。
***
家長:
帶小朋友嚟係要公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