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7日元朗衝突中,社工劉家棟被指涉以雙手及身體阻擋警方防推進,被控一項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劉今(2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3月11日開審,被告將會出庭自辯,辯方亦會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控方指,將傳召3名控方證人,全部都是警員。

被告劉家棟(23歲)報稱是註冊社工,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阻礙警員陳沛杰執行職務。
控方案情指,劉家棟於元朗安樂路,以雙手及身體阻擋警方防線推進,並曾表示自己要爭取時間讓示威者離開。
(案件編號:FLCC34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