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陳白山被指在前年佔領運動揮拳襲警,惟陳於審訊期間呈上當天受傷的照片,最後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更提到,陳傷勢比沙展更嚴重,可能是被警方襲擊造成。陳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及警長黃樂,要求對方作出賠償。
佔領中環行動秘書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本被控於佔運開始第二天,即前年9月29日,於金鐘龍和道襲警和沒出示身分證,陳反指警方當天將他的頭撞向鐵欄,又在警車上對他拳打腳踢。裁判官最後裁決指,看過陳白山呈上的傷勢報告,認為控方未能合理解釋陳的傷勢,裁定陳有合理可能受警方襲擊,終裁定陳白山襲警和沒有出示身分證兩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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