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辯論】政府及土供組沒有正視的原則:公義
林芷筠2018/5/3 —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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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為目前的「土地大辯論」一個框架,我認為大概是這樣。
今天我們好像被逼夾在狹窄的課題中思考,只討論第二層的「土地供應選項」,一三四層的前設已訂,不容挑戰。例如:估算-一定是「1200公頃短缺」,再問為何,政府就只答你「估」啫;發展模式中,私人農地又必然扣連「公私營合作」,不明所以地誇大「土收」的危險性和不確定性,明明每天都有「土收」進行中;至於發展甚麼和該有甚麼政策確保「可負擔」?這個又不談,總之就「造大」先啦。
就算,姑且集中談「土地供應選項」,到底該如何訂下優次準則?還是大小通吃?
不同人有不同切入點,甚至想到在這四個層次以外還有更重要的課題。
但終歸來說,每一層次中,我們也需要以「公義」去串連,這是政府及土供組一直沒有正視的原則。
如果你厭倦政府的公關show「大辯論」,不如就由民間去主導這場「城市願景大辯論」。
#民間土地供應商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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