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18個月 即時入獄
立場報道2016/2/29 — 13:13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 (TVB新聞截圖)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嫌去信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嚇手段意圖干預廉政公署調查。他今早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囚18個月。
劉夢熊聞判後高呼:「歷史將宣判我無罪」,又表明肯定會上訴。據蘋果日報報道,劉在步入羈留室前,被問到想對梁振英說什麼,劉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晨未到;時晨一到,一切都報」。
劉夢熊今早在得知罪成時,表現錯愕後回復平靜,其紅顏知己何綺雲則淚流滿面。聆訊中段劉夢熊步出法庭,逐一與支持者握手,他形容判辭「夾硬嚟、砌生豬肉」。他又與何綺雲相擁,才再回到庭內。
區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透露,前特首曾蔭權亦有撰信證明劉品格良好,讚揚他對社會貢獻良多。姚官又指,本案嚴重之處,在向本港最高層官員致函。法官認為,要彰顯司法公正,不能以人事關係影響其獨立性。
姚官強調不接納劉夢熊指欲阻止梁違法、「砌生豬肉」才去信梁振英及白韞六的說法,官指若當真如此,反問「何必在信末提及自己怎樣義無反顧幫特首助選,及為特首化解危機,更何需寫出期望特首向白專員打招呼等字眼?」姚官又稱,劉其中提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顯然想兩人干預東方明珠案的調查。
控方早前結案陳詞指,劉夢熊給梁振英的信件用上「同歸於盡」、「引爆政治炸彈」等字眼,明顯的威脅意圖已構成犯法。
劉夢熊涉嫌在2013年1月致函梁振英及白韞六,以威脅或恐嚇手段,影響廉署對他涉及在東方明珠石油串謀詐騙的案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