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同意書
眼超超醫生2018/4/9 — 13:38
資料圖片 l U.S. Naval Forces Central Command/U.S. Fifth Fleet @ flickr
在醫學院讀醫學倫理 medical ethics (所謂的「醫德」) 的時候 , 其中一個重要的議題是病人自主權 (autonomy) 。
假設一個成年人因為盲腸炎,需要立即做手術,他/她可以自行簽署手術同意書. 那如果一個五歲小孩,因車禍內出血 ,急需要做手術呢? 理論上父母或監護人需要向醫生授權同意,但是現實上,如果病人有生命危險,醫生可以以病人利益為理由,直接進行搶救。
在醫院或診所做的例行公事,例如檢查血壓或抽血,只要病人順從護士指示,伸出手來,那就是默示同意 (implied consent) , 並不需要簽什麼同意書。
現實並不是這般黑白分明。
例如,有一位嚴重腦退化的病人得了嚴重白內障。他無親無故,在家中需要周圍摸索找東西,起居飲食都需要看護員照顧。作為一個醫生, 首要任務是要為病人利益著想。白內障雖然不是生死攸關的急性病,但有研究指出 ,老年人視力模糊會較容易跌倒而受傷 ,入院 率也會因此提高。
這個病人怎麼了?經過兩位眼科顧問醫生商討,同意應該進行白內障手術。病人最後在沒有能力授權的情況下得到了 —— 全身麻醉,一次做了雙眼手術。後來看護員告知,他的日常生活因視力好轉而大大改善。It's the little things like these that make it all worthwhile. 也許這就是做醫生的滿足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