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3歲老翁施教仁稱希望自力更生,使用假身分證報細年齡11歲,在2008年至2014年間先後在3間物業管理公司獲聘為保安員,共賺取約54萬薪金。老翁早前承認以欺詐手法獲取金錢利益等7項控罪,今被判囚4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是稱職的保安員,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壓,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指上訴庭對假證案有量刑指引,不可因其年紀而考慮人道立場,否則將來八、九十歲的人也會用假證。
案情指被告於08年至去年期間,使用從深圳購得的假身份證等文件,訛稱年齡未到65歲,先後在3家物業管理公司獲聘為保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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